特困毕业生可申请就业援助 必须是南京籍应届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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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50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记者昨天从南京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新生劳动力就业的意见》,该中心将为特困家庭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推荐岗位。 据介绍,申请就业援助的毕业生必须是南京籍2006届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市总工会认定的2005年度市级特困职工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登记工作从即日起至6月底结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至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登记。届时,申请就业援助的毕业生需提供南京市总工会出具的2005年度特困职工家庭证明或民政部门颁发的2005年度《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院校提供的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及个人求职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