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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学校应建传染病报告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3:48 中国青年报

  记者 潘澄清

  市教委昨天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加强春季群体性流行性感冒防控,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制度。市教委称,近日在怀柔区和海淀区各有一所小学发生了群体性流行性感冒。由于防控措施及时到位,此次流行性感冒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没有造成大面积流行。

  中小学须坚持晨午检

  市教委表示,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坚持晨午检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要求所有的班主任都要加强对学生身体状况的询查,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追踪排查工作。发现疫情要积极协助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主管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的督促、检查与技术指导。

  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托幼机构的主管领导是学校疫情防控和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近期尤其要重视对群体性流行性感冒的监控。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制度,建立从学生到教师、到有关传染病疫情专兼职报告负责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逐级报告制度。

  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锻炼

  市教委表示,学校有义务组织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特别是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健康体质,积极抵抗病毒传染。市教委、市卫生局将在近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督察。

  《京华时报》(2006年3月17日第A07版)

  原载《京华时报》转自人民网(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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