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大学生创业仍处“弱势”范围相关个税应有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22 中国宁波网

  本报日前报道了大学生创业三年内可按国家政策享受一定优惠的消息,近几天有不少大学生纷纷来电咨询。不过有关专家表示,这个政策的出台虽然是一大利好,但学生创业也不可盲目而动,应该充分利用现有优惠政策,走好创业第一步。

  从目前南京的情况来看,大学生毕业后有实力直接开公司办企业的实在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大学生选择到人才市场“择良木而栖”,或者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报考公务员

。毕业后自己在南京开电脑培训公司的小姚告诉记者,自己当初决定开公司也是破釜沉舟之举。因为一方面从心理上说,大学生进入社会确实需要积累一些工作经验和处世学问,不敢贸然直面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从资本来说,“第一桶金”不是人人都能在学校里挣来的,小姚当初是靠父母卖掉一套多余房产支持,才有第一笔创业基金。因此,毕业后就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从这些方面来说是“弱势群体”。

  新政策的出台固然对大学生创业是利好消息,但有关专家表示,仅仅免去一些“登记工本费”之类还不够,这些工本费也只有几十元,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应该继续放宽学生在积累基金和创业方面的一些政策。比如现在我国政策规定勤工俭学不免个税,以家教和做七十算机行业为例,现在南京的大学生家教基本上维持在每小时20—60元之间,有的学生因为做了两份家教,可能月收太超过1600元,但比起正常的教师家教每小时100元甚至更多的收入来,这样的收入已经是很低的了。而做计算机软件设计的,可能一个大学生完成一项任务就收入上万元,但比起职业设计者或者公司的报价,这种标准低得可怜。因此,为了保护大学生创业的热情,引导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以对此类税费给予一定优惠。

来源:扬子晚报 石溪 徐晓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