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田淑兰:教育乱收费分为四种类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1:26 中国青年报

  记者 关 莹

  人民网北京3月21日讯 今天举行的教育部2006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田淑兰表示,教育乱收费分为“生存型”、“发展型”、“趋利型”、“转价型”四种类型。

  “乱收费”是指凡是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教育收费,指一些地方和学校所出现的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同时也包括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这些都属于乱收费。

  教育乱收费大体上分这样几种类型。当然这几种类型不管什么原因,都是错的,都是不应该出现的。

  第一种是“生存型”乱收费。这主要发生在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和城市的薄弱学校。一些违规收费都属于这些方面的收费。

  第二种是“发展型”乱收费。这里面一种情况是学校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受到经费等方面的制约,采取了不正当的方法,收取了学生的费用,在没有正当批准权限的情况下收取了费用。其中,也有个别学校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坚持科学发展观,追求超过实际可能的高标准。

  第三种是“趋利型”乱收费,也就是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场的公立性发生冲突的时候,有的校长或者有的领导教育思想不够端正所出现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不规范,在法制不健全的条件下,这方面的问题就特别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有的地方也以结构工资为名,有些地方行政领导默许了一些学校的不规范收费行为用于解决所谓“结构性工资”的补贴部分。这种趋利性收费的做法是很危险的,危险就危险在把收费的结果把教师的福利待遇和切身的利益有联系。这种乱收费在个别地方甚至会导致腐败。

  第四种是“转价型”的乱收费。这体现在基层政府通过学校乱收费。一些政府部门向学校乱摊派。学校没有经济来源就转价到学生身上了,也有一些是通过学校对学校乱收费,就国家对50个县的审计结果发现,60%的违规收费属于这种行为,就是政府行为引发的,40%是学校自身引发的。因此对于教育乱收费的问题十分复杂,深层次原因也不是短期内所能解决的一个问题。在治理乱收费的过程中,刚才刘金平同志所讲的,这些基本的认识是七部委的领导共同开会总结出来的。包括今年的工作安排,七部委共同认识、判断的。

  原载人民网(J-03)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