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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方案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0:44 文新传媒

  本市26所市级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首次尝试自主招生,自主招收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5%的初中毕业生。市教委日前公布了相关招生方案。

  根据规定,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4月8日、9日)内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有效户籍证明及学校要求的相应材料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同时将本人的考生登记号上报招生学校。经审核确定后,拟录取学生须将报考学校的志愿填写在《200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

生报考志愿表》中“提前录取志愿”中的零志愿或“统一录取志愿”中的第一志愿中。

  凡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试结束后,由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示的自主招生方案进行自主录取。

  另外,根据方案规定,除上海中学、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面向全市初三毕业生进行自主招生工作试点外,其他21所学校只对学校所属区的初三毕业生进行自主招生工作试点。

  本方案公示后,招生学校要按照全市的统一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不得提前招生。

 作者:俞海燕 来源:新闻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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