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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择校生须严格执行“三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5:32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昨天,市教委公布今年中考招生考试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意见,规定中考过程阳光操作,部分数额明确限定。

  今年,本市中考继续实施“阳光工程”,要求公开本区县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招生计划和本地区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对象、计划招生人数,以及考生录取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校长要对学校的招生广告和宣传
负责,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推优生”名单要在校内明显处张榜公示一周。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要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各区县择校生计划总数不得超过本区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和自主招生人数)的15%;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和自主招生人数)的20%;各自主招收考生的学校,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和自主招生人数)的5%;加强对班级学额的管理。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42名左右。

  此外,今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六不准”纪律:不准在招生报名、考试、阅卷、登分、考生信息登录和投档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准违反规定推荐和录取优秀生、特长生,以及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入学;不准接受考生(家属)的钱物、宴请或向考生(家长)许愿;不准跳越招生部门自行招收无档案材料的考生;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之外的考生;不准将捐赠、赞助与考生入学挂钩。作者:□杨玉红 通讯员 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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