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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教师上课接手机按事故论处引争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3:15 中国青年报

  

  老师在上课时接听手机或发短信会被认定为教育事故。近日,江苏常州市钟楼区教育部门出台《钟楼区教育文体局教育事故认定暂行办法》,界定了20种教育事故,并将教育事故的处理与老师教学年度考核挂钩。该《办法》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论。

  根据《办法》,老师上课时接听手机或发短信、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等被认定为二级教育事故,而老师离校前未做好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等小事情也被算作三级教育事故。常州教育部门的这道“紧箍咒”一下,有些老师就喊“累”。钟楼区某初中的一位老师说:“我能充分理解教育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但将上网聊天、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等等琐事纳入管理,未免有点不尽人情。”这位老师认为,把工作细节纳入衡量教学质量的范围,显然是在加大老师工作压力。另一些老教师则表示,该《办法》有助于时刻提醒和警示老师,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师德。

  该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科长陈凌云表示,将教师工作细节列为教育事故认定范畴并非小题大作,而是更好地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原载《人民日报-华东新闻》转自人民网(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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