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数月困难班明起恢复 收费标准仍为每月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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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7:58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争论数月的“困难班”话题终于尘埃落定,昨日南京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从四月一日起南京市恢复执行小学“困难班”收费项目,收费仍旧维持每人每月8元的标准。 今年1月底,江苏省物价局一纸红头文件,勒令停止收取“困难班费”,举办了数十年的困难班从很多学校消失。从那时开始,困难班话题一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物价部门 取消困难班后,拉萨路小学分校曾对一至四年级18个班的学生家长进行了一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80%的家长希望学校举办困难班。在这种情况下,拉小分校在不收费的情况下继续延续原有的困难班。 昨天,市教育局财务处处长张明坦陈,停办给双职工带来了困难,低年级学生最早下午14:45就放学了,最迟也不会超过16:30,而大部分家长都要到17:00以后才能下班,因为孩子的放学时间和家长下班时间无法统一,导致家长无法按时来接孩子,孩子放学后无处可去。据市教育局的统计,60%的学校都设有困难班,6万—7万的低年级学生都选择在放学后呆在困难班里等家长来接。 此次几部门联合发文恢复执行困难班收费项目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困难班”的管理。 其一,学校只能在中低年级举办“困难班”,即小学的1至4年级;其二,学校举办“困难班”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严禁强制全体学生参加,同时禁止利用“困难班”集中补课或上新课;其三,“困难班”放学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下午5点以后。 4月1日恢复的“困难班”收费标准仍旧是每人每月8元,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孙浙华称,“困难班”老师负有看护学生,确保学生安全的责任,同时组织学生参加一些艺术和体育活动,因此学生每人每月8元的收费主要是给予老师适当的劳务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