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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招录办法出台 亮分划线后填报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4:4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在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上正式公布了《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今年江苏高考考生统考日期确定在6月7日、8日、9日和10日上午进行,总计3天半。

  亮分划线后填报志愿

  今年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仍旧安排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于6月27日-30日进行。填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军事、公安、航海、司法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第二阶段于7月25日-27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平行志愿“分数优先”

  普通类各录取批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每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具体办法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

  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前,对先期填报了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志愿的入选考生先行投档。对高考总分在第一批本科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在该科目第一批本科上线考生人数的前5%的考生,确定其为单科优秀考生。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未被投出的单科优秀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所填同批平行院校志愿中的最后一个院校志愿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暂不实行平行院校志愿,仍按上年办法设置志愿和投档。

  调档比例为1∶1.2

  对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根据其录取规则,可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总分,或按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选科4门总分,或按5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高校可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省内高校的选择性计划只能在同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考生,如高校的投档线接近或等于同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可在高校投档线下10分以内进行选择性录取,最多不超过省控线下10分。

  高校录取新生分为7个批次进行。

  (1)提前批录取院校(含普通类军事、公安、司法、航海和体育类、艺术类等院校的本、专科);(2)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3)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4)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6)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7)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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