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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中招完全手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2: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A.考试

  1.考试科目及命题分值

  课改实验年级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的组织办法、成绩呈现方式及运用等,按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考试的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

语12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或历史与社会)150分;物理与化学150分。其中,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物理与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以及物理与化学仍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数学、物理与化学考试今年暂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课改实验年级由各市统一组织命题考试的科目为:地理,生物。分值由各市自行确定。

  非课改实验年级毕业生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和历史、物理和化学共7个学科,其中政治和历史合卷,物理和化学合卷。各考试科目的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政史150分;理化150分。思想政治与历史仍实行开卷考试。

  各市应全面推进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有条件的城市市区应积极推行信息技术学科上机操作考查,并根据条件逐步扩大试点面。以分数呈现的考试或考查项目成绩的,体育考试最高分值仍为30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最高分值15分。

  2.考试时间

  2006年课改实验年级考生和非课改实验年级考生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24日至6月2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24日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化学6月25日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思想政治与历史,历史与社会)

  6月26日上午8:30~10:30 英语

  3.命题原则

  2006年,课改实验年级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命题,将继续体现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兼顾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的原则,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

  非课改实验年级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命题仍然依据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或课程标准,同时吸收新课程标准的改革理念。在政治、历史试卷中结合有关问题适当渗透对其他人文学科基础知识的考查;在物理、化学试卷中结合有关问题适当渗透对其他自然学科基础知识的考查。

  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编印的《2006年安徽省课改实验年级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和《2006年安徽省中考考试纲要》。

  B.录取

  (一)中等职业教育

  1.各市教育局应认真组织好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

  2.积极建立中职类学校招生的二次报名和补充录取制度。凡是未被普通高中录取而又填报了职业类志愿的,应及时调给中等职业学校,绝对不允许截留。各中等职业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

  3.继续坚持中职招生“五个放开”政策,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自主权,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鼓励普通中专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招生,并允许中专学校在招生中根据自己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及生源情况,上浮三年制中专招生计划、自主调整中专招生专业或按专业大类招生。允许中职资源薄弱、初中毕业升学率偏低的市,打破区域界限,有组织地与经济发达市的中职学校开展合作,拓展初中毕业生升学就业渠道。年终中职招生目标的考核,将依据生源输出地统计的数据核准。

  4.五年制高职的录取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各市应严格按控制线执行,凡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省招办将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各市应根据下达的五年制高职生源计划,合理分配课改实验年级和非课改年级招生数,向社会公布。课改实验年级考生考试成绩用等级呈现的,各市录取时应依据考生的原始分数和省招办发布的最低控制线及本地招生指标,确定考生录取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等级标准,从高到低录取。

  (二)普通高中

  1.继续坚持将省市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纳入各地中招工作中,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2006年分解指标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60%,具体分解因素和办法由各市教育局制定。

  2.积极改变以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依据的做法,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积极试行优秀初中毕业生和特长生保送或直升普通高中的制度。保送和直升比例应控制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以内,具体办法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推荐办法和名单要张榜公布。

  4.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统一管理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可允许民办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作为调节性计划,进行自主招生。民办高中要有最低分数线,可在当地高中线下浮一定分数。民办高中应在市、县(区)批准规定的区域里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中考政策性加分办法,由各市教育局自行制定。

  ·本报记者 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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