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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规定 医务人员要全程跟踪服务孕产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0:53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徐哲)过去有句俗语说:“生孩子是过鬼门关。”如何确保孕产妇健康分娩?南宁市卫生局近日出台的《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及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女性从怀孕到产后42天,都将有医务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如果因经济利益,医疗机构私自截留产妇,导致孕情跟踪不到位的,将受到相关处罚。

  去年,南宁市共有28名孕产妇死亡。经对死亡原因分析,因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

疾病及羊水栓塞造成的死亡有13例;因间接产科原因造成的死亡孕妇有15个。通过市级评审,可以避免死亡的孕妇有5位,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的有12位。也就是说,如果当时是在技术力量雄厚的医疗部门,是完全可避免死亡的。同时,在28位死亡孕妇中,有9位没有做过产前检查,12位只进行了2、3次检查。由于没有发现潜在危险因素,生产时才出现了危险。

  针对孕产妇死亡暴露出的问题,南宁市卫生局决定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孕产妇的全程跟踪管理。蒲庙镇良信村卫生所的黄连珍保健员目前管理着村里的11名孕妇。她们结婚两个月后,她就开始与她们联系,督促孕妇们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怀孕8个月以后,她会每周上门一次。如果孕产妇从村里到县或是南宁市,她将通知县和市里的妇幼保健机构,继续跟踪服务。由于访视到位,去年全村几十位孕产妇全部都到卫生院或上级医院分娩,没有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目前,这种村卫生所是网底、乡镇卫生院是枢纽、县级妇幼保健院是龙头的全程跟踪管理网络遍及邕宁区。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必须盯住所有的孕妇,对她们进行定期的孕产期保健和全程跟踪管理。按照新规定,城市对孕产妇进行跟踪服务,具体是市(妇幼)———地段(医院)———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级负责,指定人员定期督促孕产妇产检。在产妇生产后的42天内,还要进行3次回访。如果因管理服务不到位,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最严厉的处罚是吊销个人行医执照,取消医疗机构办产科的资格。

  记者还了解到,为使贫困孕产妇也能得到良好的生产服务,南宁市将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这也是南宁市今年为民办实事之一。目前,此项目的救治条件、免费救治方案还正在审核中。编辑:王香菊作者: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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