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可“借”公交站点停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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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0:12 东北新闻网 | |
时代商报讯(记者 黄琳)沈城即将首次出台《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新办法中,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校车受到特别照顾,不仅被允许借用公交车和出租车的专用车道行驶,还可以将公交站点及出租车乘降站作为校车的停靠站。眼下,这一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充分保障校车的行驶安全和便捷。根据规定,负责接 办法中还首次对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了要求,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如果您对这一办法有什么意见,可以在4月10日前送(寄)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通讯地址:沈阳市市府大路260号 邮政编码:110013 电子邮件:mailto:syzffz@163.com (时代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