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法何以出现“复印答卷”的荒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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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1:36 红网 | |
重庆市63名公务员考《公务员法》时,作弊被记零分,被全市通报批评。其中,有9份试卷是“复印品”——将别人答好的试卷进行复印(4月4日《重庆晚报》)。 “复印答卷”的做法看似荒唐,实则暴露了存在于党政机关和公务员身上的诸多现实问题。 首先,公务员的“复印答卷”,把党政机关的形式主义“惯例”暴露无遗。据悉,重庆这次《公务员法》考试是一种非常灵活的开卷考试,这种灵活的形式,具有明显的形式主义之嫌。所以,很多公务员认为这样的考试就是走过场,互相抄袭自不可免。只不过有些人连抄袭的劲都懒得用,复印了之了。这些人之所以敢交“复印答卷”,大概是猜想,谁也不会认真批阅这些具有形式主义色彩的试卷。可见,“复印答卷”是以形式主义对付形式主义的花招。 此外,“复印答卷”还折射了一些公务员对法律的漠视。《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职责、权利、义务等。作为一名公务员,通过学习这部法律,才能明白自己是干什么的,怎样才能当好公务员。可对于与自己命运息息相关的这部法律,那些考试抄袭者、复印者却不认真学习。连《公务员法》都不重视,还会重视其他的法律法规吗?如果不把法律当回事,他们会依法行政吗? (稿源:济南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