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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侨生权益 华侨报考国内高校资格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01:06 东北新闻网

  为保护海外华侨学生的权益,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今年起对海外华侨学生回国报考内地高等学校的资格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华侨考生必须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并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我国护照参加报名。近年来,国家采取了多种措施方便华侨学生回国报考国内高等学校,但由于联招考试与国内高考有差异,出现一些中介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为国内学生办理华侨身份,参加联招考试的现象,致使“华侨考生”数量“不正常”增加,2005年尤为严重。这种

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联招考试的公正性,侵犯了真正华侨考生的正当权益。(刘茜) (光明日报)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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