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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考生的分数还给考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6:51 红网

  3月31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宣布:今年起,湖北省将全面终止高考成绩查询收费制,任何机构均不得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提供给商业机构利用高考查分牟取利益,并公布三条免费查分途径(据《楚天金报》4月1日报道)。

  从政府层面来说,让学生通过声讯台付费查分影响行政效能。履行服务职能并兼顾效率,是法律与公众对行政行为的要求,所以,考生成绩确定后,应及时通过网站与媒体予

以公布,否则即与行政机关职责相违背。但是,如果有关部门将考生成绩提供给商业机构,为最大限度谋取私利,就必然要有意拖延书面成绩到达学生手中的时间,即以损伤行政行为的效率为代价。至于说通过公共媒体公布分数可能暴露隐私,这也完全可以通过只公布准考证号等方式变通解决,而不能成为通过商业机构牟利的借口。

  让学生通过声讯台付费查分也有违公共信息免费公开原则。行政行为的服务对象是公众,既然公众已以薪俸的形式支付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劳动,则与公众利益相关的非保密信息就都应免费公布。如果承认政府公布制定的红头文件应当免费,则考生查询分数同样没有需要付费的理由,因为组织高考与公布分数属于性质相同的行政行为,考生分数与红头文件同属政府掌握的公共信息。

  从考生方面来说,既然他们在考试之前已经缴纳了考试费,就没有理由再让他们为获知分数再次付费。更重要的是,既然提供公共教育与组织考试是政府的职责,获得受教育机会与参加考试是学生的权利,则及时获知他们的分数自然也在其权利范围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说,考生才是自己考分的“主人”,他们获得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有再掏钱购买的义务,否则即是对他们权益的侵犯。所以,让学生通过声讯台付费查分是漠视考生权利的表现,是对他们财产权与尊严的剥夺。

  “绝对的权力等于绝对的腐败”,有关部门出售学生考分牟利属于典型的权力寻租,而这样一种腐败之所以没有得到遏制,根本原因在于寻租者的权力没有受到制约,因而他们敢于为所欲为、肆无忌惮。所以,要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防范他们受到盘剥与敲诈,必须对相关部门的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对出卖学生权益牟利者予以坚决的问责。

  (稿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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