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药厂和医院要备案药品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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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0:28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 为了规范药品价格,4月6日,南宁市物价局向全市各大医院和制药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市属各制药企业、医院要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提交药品成本资料。 据了解,列入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和医院自制药品(剂),在进行定调价的工作中,均为价格成本监审的范围。因此,南宁市 (韦芳芳)编辑:杨东作者:韦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