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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日起每年2000教师下乡支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2:21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丁宁

  本报讯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针对我省农村师资力量薄弱的情况,从今年起,全省每年从大中城市选派2000名教师,重点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支教期为1年,从当年9月1日开始到第二年暑期结束。每年2000城市教师下农村

  据了解,为改变我省农村师资力量总体薄弱、农村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状况,我省决定实施《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并把城镇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纳入总体工程予以推进。从今年起,城市50岁以下在职教师,要分批选派到农村参加支教工作,新招聘的教师要首先安排到农村参加支教,每年要从大中城市选派2000名教师农村支教。200村教师岗位待招大学生

  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贫困县和边境县农村师资紧缺的中小学校设立200个教师岗位,公开招募大学毕业生到岗任教,期为2至3年。我省提出,省内有关高校、教师进修院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新聘青年教师、新录公务员到农村支教的新通道,作为培养锻炼青年教师、公务员的重要途径。同时,各高等师范院校(专业)要在农村学校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城镇中小学校必须与农村一所镇中学和中心小学结成“一帮一”对子。此外,还将建立城市学校农村教师培训基地,组织农村教师进城挂职跟班培训。支教经历成为考核新标准

  农村学校支教经历将作为评价考核城镇中小学教师的重要内容。城镇中小学教师参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享受政府特贴要有在农村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在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支教人员当年晋升教师职务和聘任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教期间工资在本人职务标准内上浮一档,支教期满后上浮工资取消。在农村支教满6年的,可将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到农村支教的新聘中小学教师和高校新任教师取消见习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

  我省提出,省里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支教工作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列入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今后评价地方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和考核主要领导工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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