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的诚信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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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8:10 东方网-文汇报 | |
施嘉奇 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签订诚信协议,是一件少有的事情。看看协议内容,更觉得有些多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承诺不添加违禁药物。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事情,何需再签协议? 原来,“造假添药”在国内的保健食品行业内比比皆是,守信企业反而“吃亏”。为了鼓励诚信,政府部门才想到了签订协议,签约企业将被视为保健食品行业的正面示范者。 可用这样的协议来示范,恰恰凸现了法律法规在执行上的无力!看到恶意添药者频频出现在广告上,质量低下者依然拥有那张代表信誉的“许可证”,我们确信,只有监管部门在重手惩恶上做足文章,商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才有保障。一纸诚信协议,解决不了这个大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