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消高校重修费补考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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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15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通讯员沈佳金陵晚报记者姚媛媛 高校学生重修费、补考费今后将不再收取。省物价局近日发文明确,今后江苏只有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校可以收取重修费,而目前省内没有一所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也就是说今后江苏省内高校不得再收取重修费和补考费。 据了解,按照江苏以前的相关规定,试行学年学分制的高校对于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学校给予一次免费补考,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可以收取一定的重修费,重修费的标准各校都不一样。国家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检查组认为此举存在乱收费嫌疑。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新出台的《关于明确重修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其他学校一律不得收取补考费、重修费。 (编辑叶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