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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教师有偿家教将记入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37 中国青年报

  

  本报铜陵4月11日电 记者刘杰报道:安徽铜陵市教育局近日出台了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家教行为的规定。将从5月1日开始施行的该项规定明确指出,教师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家教,不得动员、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不得对所任教班学生开展有偿家教,不得利用学校教育教学资源从事有偿家教。凡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不得参加各级

各类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家教,经批评教育后不改的,一律免去职务,所有未经批准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均记入教师个人诚信档案。

  《人民日报》 (2006-04-12 第11版)

  原载《人民日报》转自人民网(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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