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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育厅称山阳县做法违法东莞劳动局已干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9:27 南方网
作者: 陈香国 汪万里

  本报连续两天报道了陕西省山阳县600多名初三学生被带进东莞等地工厂打工的消息。昨日(12日)下午,陕西省教育厅明确表态:把尚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带出学校属违法。目前,东莞劳动部门已向用工企业发出了整改指令书。

  陕西教育厅:山阳县违法性质严重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工作人员听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后,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山阳县教育部门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初三学生在初中毕业之前,都还处于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外出进工厂实习,更不能去工厂打工。山阳县职教中心组织这么多初三学生外出,性质很严重,是违法行为。”

  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工作人员则表示,马上会跟领导反映此事,查实之后会对此事作出处理,并第一时间把处理结果告诉记者。

  记者提到,山阳县经济贫困,而分流出来打工的学生绝大部分是考不上普通高中的。带领这些学生外出实习,赚取进入高一级职业教育学校的学费,这样做也有错吗?基础教育处的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论山阳县教育部门出于什么考虑,把尚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带出学校,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是严重错误的”。

  东莞市劳动局:学生权益无法保障

  昨日下午,东莞市劳动局给用工企业发出了整改指令书,主要涉及未成年工和厂方签订劳动合同、进厂的登记备案,员工入厂身体检查和劳动强度控制等几个方面。劳动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劳动部门也将按照相关法规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何队长表示,这些学生工基本上都没有和工厂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学生自身权益也基本上没法保证,事实上,勤工俭学更多的时候成为了被少部分人利用学生挣钱的幌子。

  东莞市劳动局一负责人表示,对学生打暑期工及在校学生入厂实习的问题,国家还没有制定相应法规,所以劳动部门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碰到的阻力也比较大,就目前在东莞出现的多次相关案件,东莞市劳动局已经将碰到的问题和相关的探讨意见上报省劳动厅。就目前出现的各种问题来看,劳动部门是不支持企业以各种名目使用学生工的。

  记者手记

  在山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众留言”版上,一名自称山阳职教中心的老师留言,这批来东莞的600多名学生,总共实习时间长达一年,分两次每次半年,再上两年学,能拿到毕业证。对此,山阳职教中心朱主任承认“确实如此”。这么长时间的“实习”时间,会不会耽误学生正常的学习呢?另外,因为只是“实习”,工厂根本没有与孩子们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一旦出现问题,工厂完全可以不管。学生学习的权利谁来保护?他们的安全和权益谁来保护?事件中两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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