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哈市科技列项实行新办法多部门立项遭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1:51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王新春

  本报13日讯今日,记者从哈市科技局获悉,今年对科技项目列项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即“5+3”列项原则。目前,第一批拟论证科技项目共计68项。

  据介绍,“5+3”列项原则中的“5”是指一个单位每年原则只安排一个攻关项目,

不能同时在科技局多个业务处立项;曾承担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单位必须在项目鉴定或验收后方可继续予以支持,对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项目执行不力的单位,三年内不受理其申报项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原则上须有哈市企业予以承接进行转化;将先进适用、共性技术的推广应用作为专项予以安排;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情况要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5+3”列项原则中的“3”是指在“5”的基础上,如果属于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连续支持,即:六大高新技术领域龙头骨干企业解决关键技术瓶颈的自主创新项目可以连续支持;县(市)承担的产业化项目和攻关项目必须鉴定验收或有阶段性成果后方可继续予以支持;列入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创新型企业可以继续支持。

  目前,通过“5+3”列项原则的哈市第一批拟论证科技项目共计68项,科技攻关项目64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