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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导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23 文新传媒

  复试占总成绩三至五成

  “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就是要进一步扩大高校或招生单位的招生自主权,赋予导师或学术团队更多地招生权力和责任。”在昨天下午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指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更多地尊重指导老师的意见,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性。同时强调,研究生教育个性化的特征决定了人才选拔要更多地体现因才施

“考”。

  据了解,2006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目前已经进入到复试阶段,有将近40万的考生走进高等学校的大门,参加复试。在今年复试工作开始之前,教育部专门召开了2006年研究生全国招生工作会议,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林蕙青介绍了指导意见的三大要点:第一,强化复试的制度性建设,明确提出复试是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基础性环节;第二,扩大了复试的权重,教育部首次明确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50%,明确了实施复试工作的权利责任主体和管理职责;第三,形成了更加科学的考核体系,首先在专业内容的考核方面,要求突出重点,侧重于对学生专业素质、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察,另外考察的范围要求更加全面,不仅仅是专业素质,还包括了文化素质、思想品德。

  对一些重要的复试环节,教育部还作出了明确的规范性要求,比如说复试小组一般要有5名教授组成,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学校实行三公开,即复试的具体要求要公开,复试的办法要公开,复试的结果要公开等。

 作者:陆静斐;许懿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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