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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58 西安新闻网
来源: 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新实习生李璞)记者从省招办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录取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重点高中、普通高中录取;第二阶段为中师、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录取;第三阶段为职业高中录取。

  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录取形式及时间由各市(区)确定。第二阶段中师、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录取工作在省招办领导下,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由各市招办具体负责集中进行。

  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开始之前,各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将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生成绩软盘与录取分数线报省中专招生领导小组备案和审定。录取新生名单和录取通知书一律加盖“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普通中专录取新生专用章”。录取通知书统一使用专用信封邮寄。

  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和专业经省招办批准,可以适当限定招收男女生比例,并予以公布,其他学校一律不得自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各职业技术学院和中专学校录取人员需持本院校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进入录取现场。录取期间,可允许院校按一定比例超录。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允许生源不足的院校,在省上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自行组织生源,然后到考生所在市(区)招办办理有关手续,并于9月30日前到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核验印,逾期省上不再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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