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2006年中小学升学指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6:18 青岛新闻网
来源:青岛日报

  与去年相比,今年小学招生政策于去年无甚变化。

  招生计划

  2006年全市小学计划招生76100人,其中,市内四区计划招生15700人,五市三区计划招生60400人。

  入学年龄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2006年全市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报名时间

  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5日、16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民办小学招生时间为6月3日至7月16日。

  招生办法

  2006年公办小学入学继续执行划片就近入学办法。各区、市要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居民区片科学划定各小学的招生范围,学校要按照学区就近招生。小学新生报名,家长须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卡(产权证)报名。

  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为鉴定是否弱智儿童的面试除外)。各学校要于7月29日(星期六)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家长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教体局要积极做好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乡镇、学校、科室和有关人员,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要实行零拒绝制度,要依法督促并落实残疾儿童于开学前到各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报到,力争使更多的残疾儿童按时入学。

  小学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考试继续由各区、市教体局负责组织。2006年应届小学毕业年级仍为非课改年级,但命题应参照课程改革的要求进行,并切实做好小学教学质量的监控管理工作。

  小学毕业考试时间,市内四区为6月30日,五市三区考试时间可自行安排。考试、考查科目的安排、毕业证书的发放规定等与2005年相同。各区、市要督促各小学将学生的毕业考试成绩和毕业综合评语于7月12日前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到六年级第二学期位置);同时,要确保小学期间其他各学期考试成绩和评语填写完整、准确。

  外来孩子入学办法

  今年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仍享受市民待遇,入学办法继续执行《青岛市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意见》给予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明确界定,即在我市市内四区或其他区、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区,从事各种务工就业和经商但没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基础教育是指接受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部分学校主要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在国家规定的班额内(小学45人、初中50人、高中50人),义务教育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拒收居住地在本校招生区域内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高中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拒收根据考查测试成绩达到相应学业水平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经批准进行“小班化”试点学校的班额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幼儿园根据班额规定,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不得拒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园。

  外乡孩子来我市中小学就读须同时具备6个条件,一是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青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父母在流入地务工一年以上;三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四是在流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五是小学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前4项规定,并提供户籍、年龄证明;初中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并同时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高一年级需提供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当地当年度中考的考试科目、中考录取线等材料及有关高中学校提供的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并经流入地所联系的学校考试合格后入学;六是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此外,初三第二学期、高三第二学期不接受借读申请。

  入学程序也进一步简化。一般情况下,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就近学校联系,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直接到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青岛市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申请表》可向申请学校索取,也可通过青岛教育信息网下载(网址:www.qdedu.gov.cn)。接收报名的学校审查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经学校签章同意后,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借读手续。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转学介绍信和正式借读学籍,就可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接受教育教学、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评优奖励、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与流入地常住户口学生享有同等待遇。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继续升入高中,报名规定、录取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流入地常住户口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完基础教育,经考核合格,由流入地就读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学历证书。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收费项目、标准与流入地常住户口学生相同。对家庭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减免有关费用等办法进行资助。

  同义务教育阶段相比,今年我市高中招生政策趋向多元,其中尤以会考成绩纳入录取视野和拥有推荐直升录取资格的学校变换录取方式最为引人瞩目。

  招生计划

  2006年全市共有初中毕业生98400人,其中市内四区17500人,五市三区80900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5000人(含民办学校计划),市内四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500人,五市三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6500人。

  报名

  年龄在18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市内四区普通高中报名时间为5月27日至28日,报名地点为第一志愿高中学校。报名需携带7项证件和材料,户口簿(借读学生持家长的暂住证和原籍户口簿);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初中学号及会考科目成绩条;体育准考证;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通过综合评价软件打印);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和学生成长的关键性记录(包括各类竞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研究性学习报告等);享受优待政策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考务费,其中市内四区高中收取25元(含报名费及6科考试科目考务费),初二收取9元(含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务费),初三收取11元(含历史、英语口语、体育考务费)。

  志愿填报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报考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普通中专之间不相互兼报的办法。

  普通高中仍填写三个志愿。报考公办学校志愿后面要填写“是否同意择校”,录取时不再征求意见;最后还要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写了“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志愿报考的公办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招生计划未满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凡有报考民办高中学校的,须在志愿中填报具体的民办学校名称,也可三个志愿都填报民办学校。

  各初中学校、高中学校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不仅要提醒考生认真选择第一志愿,更要慎重确定第二、第三志愿,明确报考学校特别是民办、改制学校的具体招生、收费等政策,一旦填写上报则不能更改。高中学校要确保考生填报志愿与电脑录入的一致性。

  录取

  普通高中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市内四区各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凡达到市教育局划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第一志愿人数超过或等于其招生计划时均一次性录满(含差额录取、择校生录取),不再录取第二志愿学生;凡第一志愿中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人数少于其招生计划的学校,则先录取第一志愿达线考生,然后依次录取外校落榜的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达线考生;招生计划仍有余额的,将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在择校生录取中,只录取填写了该高中择校志愿的学生,无择校志愿的不予录取。

  凡考生被上一志愿录取后,将不再被后面的志愿录取,更不能放弃自填志愿另选学校录取。凡考生按志愿顺序被某一志愿录取后(包括民办学校),均不再允许转到其它学校。未被上一志愿录取而落到下一志愿录取时将不再降低分数。三个志愿均未被录取且不服从分配的考生,方可到招生计划未满的高中报名,由学校择优录取。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五市录取办法由各区、市教体局参照市内四区办法自行制定。

  民办高中可在全市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按考生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可在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中和市教育局组织的第二次招生时做好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

  录取办法改革

  进一步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惟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将会考科目成绩纳入高中录取,实行会考成绩等级与考试分数相结合择优录取的办法,引导学生夯实全面发展的基础,确保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和做好高、初中教学衔接工作。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首先从4门会考科目至少2B2C(含2B2C)的学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首先从4门会考科目至少4C的学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上述办法录取,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则会考科目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

  多元化招生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录取制度多样、招生办法多元、逐步扩大高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的作法,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高中学校特色建设。

  优秀学生推荐直升录取

  招生计划与去年相同,青岛2中招收100人,青岛9中、青岛58中各招收50人,面向市内四区初中招生;八市区面向所在市区初中招收一定数量的推荐直升学生,属计划内招生,所招学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品学兼优的在籍应届毕业生。进一步完善优秀学生推荐直升录取试点办法,扩大高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淡化纸笔考试,加强初中、高中学校的衔接,进一步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推荐直升中的作用。上述三校的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各初中学校的推荐人数不超过本校初三年级学生总数的3%。为进一步加强美术特色人才的培养,青岛6中(普通高中美术特色学校)继续提前推荐直升录取具有美术特长的优秀毕业生两个班。

  差额录取

  市、区教育局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5比例向所属高中学校投档。对因故学业成绩不理想,但平时成绩优秀、表现突出且第一志愿达到招生学校投档线并接近其录取线的考生,学校可根据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两位教师提交的推荐信,参照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情况,经调查核实后,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后破格录取。

  特长生录取

  今年市内四区普通高中特色学校(班)、特长生报名条件、专业、人数、录取办法等由学校自定,并于4月19日将《青岛市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预报表》报市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后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特长考生持规定的报名证件及申报特长生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第一志愿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可根据需要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进行专业测试,并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情况进行录取。特长生录取必须达到市教育局确定的学业水平成绩,不同的学校可在此基础上另行提高录取标准。

  推荐生录取

  今年我市对位于李沧区的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22中、27中、31中、33中、49中、61中、62中、63中、64中、银河学校、海牛足球学校)继续实行向市内四区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制度。由初中学校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在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定为A等的学生中,经学校综合评定和集体研究,按初中毕业班平均每班3人的分配名额提出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备查。推荐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考试成绩在其第一志愿学校计划内录取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的,按计划内学生录取。接收推荐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为青岛1中、2中、3中、9中、11中、15中、16中、17中、19中、25中、39中、58中、66中,共13所学校。借读生具有被推荐资格;暂读生在暂读学校参加推荐。

  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

  今年市教育局鼓励普通高中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旨在减轻初中学校校际过度竞争,引导学校按教育规律办学;加强对初中学校的管理,减少择校,稳定生源,正确导向学校办学;引导初中学校均衡发展,鼓励乡镇加大对初中的投入和管理;促进高中学校的均衡发展。有条件的区市可在对初中和乡镇建立全面督导、实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先行试点,而后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该做法。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

  择校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确定的“三限”标准为:择校生录取分数控制在该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招生人数控制在省规定的每校实际招生总数的30%以内,缴费数额控制在18000元以内。

  奖学助学

  各类高中学校要继续建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以表彰和鼓励优秀学生;建立贫困学生助学金,使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严格控制新生流动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再重新调拨。新生在开学后两周内无故不报到者将予以取消学籍。公办学校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