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瞭望:护照法本月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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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5: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月25-29日召开的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护照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护照法草案基本可行,建议通过。 去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对护照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修改。 有关人士提出,草案规定了一种“公务普通护照”,与草案“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的规定不一致;此外,草案规定不同级别的公务员持不同种类的护照,公务护照只适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对护照的签发范围如何规定为妥,建议再作研究。 法律委员会经同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方面研究认为,我国已同58个国家签订互免外交、公务签证的协议,其中22个国家还对我国发放的“因公普通护照”给予豁免签证待遇,维持多年形成的现行做法,有利于我国的对外交往。 草案将“因公普通护照”改为“公务普通护照”,作为“公务护照”的一个类别,对这个特殊性问题,可授权外交部作规定,护照法法不必列明;关于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鉴于情况还会变化,实际需要也较复杂,也以授权外交部作规定为宜,护照法草案据此进行了修改。 此外,我国是航运大国,也是海员输出大国,建议本法对海员证作出原则规定,草案进行了相应修改。文/张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