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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 中考及高中招生方案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8:59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 (记者傅雅妮)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初中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我市将采用辽宁省十一市联合体统一命制试题的形式,考试科目设置为“3+理化综合”。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其中英语听力30分;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理化综合”满分为200分(其中物理120分、化学为80分),考

试时间为150分钟。政治学科实行会考制度,其成绩不纳入中考分数之内,但不及格者不允许报考上一级学校。

  全市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28日—6月30日。

  【命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引导和推动课程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在注重考查“知识与能力”的同时,兼顾考查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命题的依据和要求】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试题易、中、难的比例各占70%、20%、10%左右,选择题分数不超过20%(英语学科不超过40%),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性试题不少于20%,英语学科设听力测试。

  【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从今年起,我市公办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分为统招公费生和择校生,取消自费生和联办生。择校生招生人数仍为本校招生总计划的30%,班额不得超过56人。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为5700人,比去年增加43%,人数增加1719人。其中省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为3250人,增加40%,人数增加929人(统招公费生招生计划增加59%,人数增加840人);一般高中招生计划增加48%,人数增加790人。其中,一中统招公费生574人、择校生246人,计820人;三中、八中和鞍钢高中的统招公费生都为567人、择校生243人,分别计810人;十三中统招公费生为350人、择校生150人。

  城区重点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仍为每生3万元。一般高中择校生收费由每生1.8万元下调至1.5万元。重点高中的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数量分别不得超过计划招生数的2%。特长生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标准。重点高中继续招收“宏志生”,一中、鞍钢高中面向全地区招收“宏志生”。三中“青海班”继续在青海省招生40人。九中继续招收“春蕾班”。

  【农村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扩招的重点在农村。各县(市)区将在去年招生人数的基础上,本着扩大招生15%和重点高中指标到校60%的原则,制定本地初中升学考试意见和招生计划。

  【报考、录取原则】城区招生继续执行70%指标到校,指标到校招生在统招公费生招生计划中执行。继续执行对鞍钢及矿山子女招生的倾斜政策:鞍钢高中继续特招20%鞍钢职工子女(占公费计划生指标);原矿山教育中心所属初中学校继续参与市内重点高中录取。城区在读应届的农民工子女,具有在读学校两年和两年以上学籍及相关手续也可报考市内高中。普通高中招生,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先统招公费后择校、先重点后一般(民办)的录取程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加分政策】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烈士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援藏期间)、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加分10分;市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

  市教育局强调,各地、各学校不准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否则,不予注册学籍、不核发毕业证书。各初中学校的择校生、借读生均不享受指标到校待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被重点高中录取的考生未经市教育局审批,不得转至其他学校或到其他学校借读。凡学校擅自招生,市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学生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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