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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医院”挂牌 医院“有烟”挨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0:27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首席记者时光) 从昨日开始,市卫生局、市爱卫会将对全市、区属及鞍钢所属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单位进行“无烟医院”检查验收。对合格医院将授予“无烟医院”牌匾,对于达不到标准的医院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了解,去年年初我市开展了创建“无烟医院”活动,要求全市、区属及鞍钢所属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单位病房的候诊区、诊疗区等公共场所不得摆放烟具,不得有烟蒂等吸

烟迹象。另外,院内小卖部、商店不得出售香烟。同时提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吸烟室”,室内要有通风设施以保持空气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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