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部分地区以借读费之名收择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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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6:06 青海新闻网 | |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刘金平今天在人民网举行的“规范教育收费”网上座谈会上表示,部分地区目前确实存在借“借读费”之名收取“择校费”或“选校费”的问题。一经发现,我们将给予坚决查处。 刘金平指出,根据国家现行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与“选校费”有本质区别,“借读费”是国家政策允许的收费,而“选校费”则属于乱收费。“借读费”是指义 他表示,目前,部分地区的确实存在借“借读费”之名收取“择校风”或“选校费”的问题。一经发现,将给予坚决查处。同时,国家和各地政府正努力采取措施,加强对义务阶段学校择校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收费资金的管理,积极推进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 衡发展,综合治理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