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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在校收保护费 校方:给犯错误学生改过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1:05 海南新闻网

  海南新闻网4月30日消息:昨日,林先生致电本报称,因为在学校被同学收“保护费”,孩子不敢去上学。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校方已对此事作出严肃处理。

  事件

  10小学生被收“保护费”

  林先生的孩子在海口市第十八小学上五年级。他称,牛元(化名)和牛林(化名)两兄弟是该校五年级的学生。两兄弟一个恐吓同学,一个则负责收钱。每名同学被收取0.5元“保护费”,一共有10个同学被收了“保护费”。林同学回忆称,牛元吓唬他,不给钱就打。因为林同学没给钱怕遭打,第二天不敢去学校。

  校方

  给犯错误学生改过机会

  牛元两兄弟的父亲是一名装修工人。他表示,因为平时夫妻俩工作忙碌,无暇顾及两儿子。对于此事,他愿意陪同儿子给受害学生和家长当面道歉。

  该校校长梁云表示,发生此类事件是学校工作失误。28日已召集学生家长,请家长提出处理建议。他说,经过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多次教育,牛元已悔改,并将收取的“保护费”(共5元)交给校方。校方将对两名犯错误的学生进行教育,留校观察其表现,以给他们两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学校要求两名犯错误学生当面给被收“保护费”的学生赔礼道歉。

  牛林的班主任告诉记者,牛林平时成绩不错,这次犯错误可能是受人指使。作者:阮兰芳来源:海南新闻网-海南特区报陈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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