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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办普高资助贫困生不低于择校生收费的1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7:2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陈俊旺 通讯员 梁炜)公办普高须拿出不低于10%的择校生收费,用于资助贫困生。昨日,省教育厅要求,各高中要切实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从今年中考起,全省公办普高分计划生、择校生两种收费(具体标准本报4月23日1版曾报道)。省教育厅昨要求,对达到计划生和择校生分数线的贫困家庭学生,学校应考虑其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适当减少或免交学费。

  因省、市重点(示范)公办高中收费标准不同,省教育厅昨还公示了湖北省214所省、市重点(示范)高中名单。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中须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凡在公示项目以外收费的,均视作乱收费行为。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家长有权拒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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