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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00:46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记者谢登科) 记者近日从财政部获悉:日前,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中央财政负担的免费教科书资金、免杂费补助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标志着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有了新机制。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施,是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机制的重大突破,建立了新型的中央专项资金支付方式和动态监控机制,为下一步全面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奠定了基础。

  《办法》要求: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要开设中央专项资金财政零余额账户,县级财政部门要开设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专门用于中央专项资金的支付核算管理;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拨付省级财政后,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县级财政,并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学校。《办法》同时规定,财政部对中央专项资金支付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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