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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助学金须每年申请 覆盖范围有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9:21 西安新闻网
来源: 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读者樊女士日前向本报反映,她的儿子2004年开始享受每学期300元的“农民工子女助学金”,但从2005年至今没有再发放,而和自家情况类似的同事的孩子年初就拿到了助学金。记者多方采访获悉,“农民工子女助学金”覆盖范围有变,欲获该助学金支助须每年申请一次。

  记者采访了樊女士儿子就读的雁塔区红星小学昌校长。昌校长说,根据雁塔区教育

局通知,农民工子女助学金原覆盖全区的8所小学缩减为吉祥村小学和西影路小学两所,因此,樊女士儿子不在范围内,而在西影路小学读书的樊女士同事的儿子则可享受,雁塔区教育局政教办袁老师也证实了这样的说法。

  据团市委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人员介绍,2004年开始在全市发放的“农民工子女助学金”原覆盖全市城六区大部分农民工子女比较集中的学校,共有600名学生享受了当年助学金。2005年,该助学金募捐方出现变动,助学金额由原来每年36万缩减为14.1万,覆盖范围也相应缩减为全市12所学校的470名学生。

  由于僧多粥少,该助学金必须每年申请一次,凡是在城六区居住年限在1~3年以上的、孩子父母至少有一方为农民工的学生,在所在区县报名后,由该区教育局证明、孩子就读学校和班主任证明并签署意见、所居住社区开具相关贫困证明并在社区公示且无异议的情况下,经区、市和省三级团委审定资格最后确定受助名单。

  据了解,全市每年有10多万名农民工子女需要救助,但救助资金来源非常有限。团市委希望办通过本报向爱心人士发出倡议,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子女伸出援助之手。团市委希望办捐款电话:8727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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