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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军校招千余无军籍学员 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0:29 东北新闻网

  四军校招千余无军籍学员

  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每年按每月每人330元标准发放10个月生活补助费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 王东明)记者10日从解放军招生办公室获悉,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2006年将继续从参加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无军籍

学员,数量为1000余名。

  据解放军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军校无军籍学员的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分配等与军校其他学员基本相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但没有军籍,毕业考核合格后,再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今年招收的无军籍学员全部为大学本科。其中,第二、三、四军医大学招收的学员,毕业后主要补充到师以下部队医疗岗位;解放军艺术学院的毕业学员,主要面向军队文艺团体和基层单位分配。

  无军籍学员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他费用自理。军校目前按每人每年5300元的经费标准对学员进行保障,其中,学校每年按每人每月330元的标准为学员发放10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

  无军籍学员在校期间的户籍管理,按照军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后,并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8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5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学员可按规定报考军队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计划内研究生。

  (新华社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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