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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几何 劳动者有权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0:31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首席记者 时光) 鞍山市卫生监督所日前对《职业病防治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目前一些新的职业病正在出现,但却未能引起职工的重视。

  市卫生监督所人士介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的职业病分为10大类115种,包括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眼病等等。

  有关人士昨日提醒,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如享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应当有职业病危害的知情权,也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作业的权利。对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有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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