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深圳市政府出资为学生买保险 最高可获赔6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23:03 海南新闻网

  海南新闻网5月14日消息: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正式向社会公布了深圳市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的有关条款,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所有全日制学校、幼儿园都依法可享受保险保障。该保险已于2006年4月26日零时起生效起保。深圳成为中国首个政府出资为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所有学校和幼儿园购买校方责任保险的城市。

  政府出资投保校方责任险

  据介绍,深圳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在被保险人的教学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校内外活动过程中,因多种情况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该保险条款一共列出了21项赔偿情况,保险责任紧扣《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不留死角,将《条例》中规定的校园方过错全部列为保险责任,也就是说,根据《条例》规定应当由校园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均有保险保障。

  学生赔偿最高可达60万元

  据介绍,深圳市教育局为深圳市百万学生投保的校(园)方责任保险不设免赔额。

  与过去的保险相比,深圳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的赔偿标准大大提高。该保险将每人每年基本赔偿限额提高到人民币3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在此基础上,中国人保为充分保障校(园)方,在上述基本赔偿限额以上免费提供累计5人次每人每年30万元的超赔保障。也就是说,最高可能获得的超赔保障达到每人人民币60万元,这个赔偿额度基本与深圳受保障群体的经济水平相一致。

  首创“抢救费担保”制度

  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参保学生在发生事故后可以得到及时的救治,避免发生事故后校园方及家长因为未能筹措到抢救费而耽误对受伤学生救治的最佳时机,可为出险的学生提供1万元以下的抢救费用。

  据了解,该保险的赔偿范围除人身意外险给付标准中的死亡和伤残给付赔偿金外,还可以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和后期相关费用等。不仅对于学生的保障更加充分,学校也彻底解决了后顾之忧。

  新增学生自动纳入保险

  深圳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还简化了投保手续,保障各类学生包括外国来深交流的学生。

  深圳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对于每年新增学生自动纳入保险。对于在投保年度内新增学生的情况,自该学生完成注册当时起,自动纳入本保险保障范围,而不须经保险公司确认。对于全市新增学生比例在5%以内的情况免予增收保险费。另外,本保险对于深圳学校组织的学生海外交流给予扩展承保,同时外地、外国来深圳参保学校的交流学生、实习生均参照深圳市注册学生的保险条件予以免费扩展承保。作者:王菊萍来源:深圳商报王晖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