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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设两类国家助学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9:27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据省教育厅有关人士昨天介绍,目前江苏省设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

  一是“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是面向江苏省内高校中贫困家庭学生开展的资助措施。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凭信用担保取得一定额度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支付贷款利息,借款人毕业后自付利息并在约定的年限内分期或一次性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本息。

  二是“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面向户籍在江苏农村且考取江苏省内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措施。如果符合条件,可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担保向当地信用社申请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江苏省财政全额承担,资助对象毕业后全额承担贷款本息(个人从毕业当年9月21日起承担贷款利息) 。

  据悉,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在同一学年只能选择上述两种中的一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申请。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诚实守信、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归还贷款。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已经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违约者将面临经济的和法律的惩罚。(陈瑞昌周露露若予)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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