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国有民办”学校改制今秋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9:35 千华网

  “国有”学校和“民办”学校以后要泾渭分明,“国有民办”学校改制要在今秋启动。昨日,市教育局向社会通报了近期学生及家长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介绍了相关政策,其中包括中高考有关事宜、“国有民办”学校改制、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中高考加分等最新信息。

  热点之一 “国有民办”学校改制

  昨日,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辽宁省关于规范民办学校的有关规定要求,按照“有利于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依法规范、逐步到位”的原则,市教育局今年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严格实施“国有民办”学校依法转制。

  据了解,我市现有的“国有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公助、公办民助、校中校等形式。全市共有“国有民办”学校13所,高中包括新元、乐群、华英、博园、文华、艺术高中、华育、博兴(海城)等8所,初中包括华育、育才、东方、新元实验学校、新世纪学校等5所。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上述学校必须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做好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行转制。

  有关人士解释,此次转制和规范将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转为公办学校,二是转为民办学校,二者只能选择其一。对不能依法转为公办或民办的“国有民办”学校,取消其办学资格。改制工作今年秋季开始启动,将给予一定期限逐步进行。

  对于“国有民办”学校公办教师双重身份和骨干教师比例过大的问题,市教育局将依法规范,逐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热点民办学校的招生,继续坚持“摇号录取”的办法,不得考试录取。“国有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实行“按学区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国有民办”学校转为民办学校的,必须实行“资产私有(或国有),法人独立,经费自筹,民办管理”的办学体制。

  据了解,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做好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全省各地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允许转制。2006年以前进行转制实验的学校(包括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国有民办、体制改革实验、校中校等)要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进行规范,实行彻底独立办学的才可以继续按民办学校资格招生;不能彻底独立办学的学校要恢复公办学校性质,实行“按学区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

  另外,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小学、初中不得再举办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班,更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不得在省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加收费用。城区不得举办以直接升入优质小学为名的幼儿园(所),变相高收费,已经举办的,2006年起停止“幼小衔接”的入学方式。

  热点之二 中考最新政策

  (1)出题

  据介绍,今年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28日、29日、30日三天。中考试题由“十一市联合体”命题。我市任何教育部门人员不参与我市“五四”学制的中考命题。判卷、核分等工作依然委托外地专业部门进行。

  (2)职专招生

  今年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扩大招生,计划招生13500人,比2005年提高15%,人数增加2500人。今年首次对职专招生实行奖励政策,对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给予奖励,原则上多招生1人奖励学校200元。

  (3)重点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

  市教育局规定,各重点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人数分别不得超过该校招生总计划人数的2%,招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特长生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招生方案,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市教育局相关业务部门监督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认定,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考场编排

  据介绍,今年中考考场编排工作照比往年有较大变化。在往年的考场编排中,报考哪所学校,考生就安排在哪所学校考试,但每个考场里都是一个学校的考生,有的甚至是同班同学。今年编排主要改变了每个考场的考生都是“同班同学”的现象。把所有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所高中的考生进行交叉混编,编排程序由计算机随机编排。

  第一志愿报考重点高中的考生,考场安排在相应的重点高中,监考员由重点高中教师担任。第一志愿报考一般高中、中师、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考生,考场安排在一般高中,监考员由一般高中教师担任。

  上诉考点如果容纳不下某一类别的考生,可另外增设考场,由相应的高中学校派出监考。当学校监考员数量不够时,各县(市)区招考办对监考人员的安排,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原则上相应的高中学校每一考场必须保证至少一名监考教师),初中学校的老师不允许担任监考工作。

  (5)加分

  按照有关规定,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烈士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援藏期间)、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加10分;市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

  热点之三 高考最新政策

  (1)考场编排

  根据省高考委制定的政策、原则,我市高考考场编排以县(市)、区行政区划为考区,以考区为单位,重点中学与普通中学交叉编排,往届生与应届生交叉编排。民族语言答卷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编排、准考证号及每科的考生座位号由省招考办用计算机统一随机编排。

  市招考办主任刘营介绍,针对我市高考考场编排的变动,特别是高考实行“3+小综合”科目设置、实行文理分开、第一次实行以考区为单位全员混编的情况,市教育局将加大考风考纪监督力度,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市教育局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并实行“飞行检查”,即在不通知考场的情况下,对考场纪律进行突击检查。此外,我市今年高考第一次实行电子信号屏蔽器全覆盖,第一次实行省、市、县保密室三级联网监控。

  考生在考试时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优先、加分、降分

  【优先】

  下列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要优先录取。

  1、退出现役的义务兵;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

  4、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加分】

  下列应届毕业生考生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另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总分增加2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降分】

  录取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的,可提供考生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省侨办统一开具“三侨考生”证明信)和台湾籍考生;

  【解读】

  各种按政策加分、降分提供档案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其他加分、降分政策不可兼得。按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在各录取分数段上均享受同样的待遇,凡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必须于高考前向社会公示。

  热点之四 贫困生保障

  为了确保人人都能完成义务教育,政府今年设专项资金3479万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今年鞍山将有23.3万名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对城市低保家庭和残疾人子女,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对住宿学生给予补助)。

  今年起,我市对高中阶段(包括职业学校)“低保”家庭学生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入学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在学校还有机会接受奖学金资助。同时继续举办“宏志班”、“希望班”、“春蕾班”、“化隆班”,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子女的就学问题。

  对升入正常收费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高中阶段“低保”家庭毕业学生,今年继续实行一次性资助3000元的政策,同时实行“勤工俭学”、“助学金”、“奖学金”、“补助”等政策,为贫困家庭子女读书创造良好环境。

  新闻提示

  今天下午1点30分至2点30分,鞍山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有关人士将做客本报互动吧,接受考生及家长有关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方面的咨询,考生及家长可拨通本报公众资讯热线0412—7123456参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