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助学贷款利息在校期间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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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28 南方网 | |
作者: 刘丽
记者昨日(15日)从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上获悉:深圳市教育局、财政局于日前共同研究制定了《深圳市普通高校助学贷款暂行办法》。 据介绍,助学贷款利息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自付的办法。属高校助学贷款所需贴息经费,由市属高校根据需贴息的贷款规模做出 该《办法》提出:深圳将设立专门的风险补偿金,其比例按省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招标确定的比例执行。所需风险补偿金数额由市财政和市属高校各承担50%,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市财政部门监督,专款专用。 另据悉,以前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利息只向本科生开放,今后也将向研究生开放。在深圳办学的民办高校,其助学贷款工作,由省教育厅另行解决。 (编辑:王斯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