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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准就业”政府日补1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0:09 大洋网

  “准就业见习”不同于教学性实习,也与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后的见习不同,它是专门针对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而开展。见习期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超过约定见习期仍继续使用的,按建立劳动关系处理。

  本报讯 (记者文远竹 实习生喻波 通讯员杨宗元)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广州市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7月全市将正式启动高校毕业生“准就业”见习

机制——毕业后未就业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广州市具有接收意向的单位进行适应性或试用性见习期间,除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生活补贴外,市财政给予每人每个工作日15元的生活补贴。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已安排专项经费。去年广州市已在部分单位试行此机制。市人事局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并确定见习单位和见习职位后,通过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向社会公布。

  今年起公务员减招应届毕业生

  记者从会上获悉,最近,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机制,建立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制度。按照规定,从今年起,广州市直机关除技术性强及紧缺岗位外,逐步减少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区直机关要将不低于1/3比例的职位用于招录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对参加并完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广州市农村基层工作2年以上、在广州各级党政机关所属基层单位工作2年以上、其他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广州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2到5分。 新录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满后2年内必须到本机关所属基层单位或下一级机关相应部门锻炼1年以上。而对于高校毕业生到街、镇基层单位工作的,不再实行试用(见习)期工资,从报到之日起即享受同等学力毕业生试用(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

  会上透露,广州市将加大财政支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卡》的毕业生,在毕业后2年内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合伙经营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贴息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3年内免交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仍较严峻

  去年,广州地区共接收高校毕业生6.5万名,其中入户就业的非广州生源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2万人,市属单位接收5.5万名,增幅为25%。广州重点工程、项目单位和无直接人事主管部门的大型民营企业、著名跨国公司等经济实体均可直接向市人事局申办引进异地人才和人才居住证。

  会上,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负责人分析认为,今年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较严峻。一是高校毕业生需求增幅有限。今年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全面铺开。传统大量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一些行业、事业单位对毕业生需求下降。研究生与本科生、本科生与专科生“争就业岗位”的现象短期内难以避免。二是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高校的一些学科专业设置和培养与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尚有差距,“人才消费走高”和用人单位“买方市场”的地位进一步强化,部分毕业生就业期望值偏高或观望等待。三是就业工作现状与形势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如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促进就业的政府补贴资金还有限等等。

来源:广州日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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