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材回扣与制度缺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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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0:17 大洋网 | |
对于教育、医疗等这些带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公共产品,如果政府由于投入不足就靠给政策来“放水养鱼”卸包袱,把其轻轻推向市场,那么这种天生带有缺陷的制度安排,就有可能形成一个“责权利边界不清”的灰色地带,为腐败与暴力滋生提供了可能性的生存空间。 在对教育乱收费的声讨还余音未了之际,日前江苏省检察机关又爆出惊人新闻:经 在115所高校当中,竟然有94.7%的高校存在着背后黑手,这个数字不能说不让人大跌眼镜,看得出来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俨然成了高校一个不言自明的潜规则,这就让我们不得不思索造成这样一种“集体性腐败”的幕后根源。 如同每一条河流都有发源地一样,一件坏事情在被彻底曝光之前,也有一个合理或相对合理的出发点,我们不难检索到这起事件的发端之处正是来自于1987年国家教委的一纸公文规定:高校出售的教材允许有9%至12%的折扣,其中5%要返给学生,其余作为业务费用支出……为什么当初会出现这样一个与高校纯洁的公益事业相悖的规定?不妨想见是因为从那个时候起,政府部门就面临着教育经费紧缺而投入不足的问题,而“不给钱就给政策”便成为了当时的最优选择。也许在这个制度推出的年代,高校从业人员的道德自觉足以支撑起一堵“防火墙”而维护着制度的纯洁性,可将近20年过去了,这些年来巨大的商业侵蚀无处不在,在商业诱惑面前,这个已经落满灰尘的“缺陷制度”被锈蚀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之所以有那么多的人甘愿冒冲破政策“防火墙”而撞法律之墙的风险,除了利益的诱惑之外,还有政策的无约束性。从19年前的这份国家教委的公文里面,我们暂时看不出违反相关的折扣规定以后的“罚则”。再回过头来看,即使现在法律已经完善到“可以把这种行为定罪”的程度,但是对于众多行业性潜规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侥幸心理,依然会驱使着众多的贪财之人去心安理得地作奸犯科。 制度设计的不公平、不合理,很容易就会把教育、医疗等这些资源垄断型行业不由自主地推向唯利是图的边缘。政策与法律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政策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表面上给你划定了一个从9%至12%的红线,但是该不该有这个红线?红线的标准是否合理?由谁来监督“踩线”行为的发生?发生了以后如何处理?这都是政策所难以清楚表述和完善的。再加上政策的处罚力度(或者叫处分力度)相对于法律来说是非常非常有限的,形成不了真正的威慑……所以,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大学集体腐败事件,如果再喊出什么“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之类的呼吁将显得相当苍白无力,它归根结底是一个“制度缺陷”问题。当然,法律监管也依然难逃成本过高的窠臼,谁也不敢保证能把这样的问题斩尽杀绝,不会重演,就算有了不小的威慑,“暴利”之下难免还有勇夫。 所以,对于教育、医疗等这些带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公共产品,如果政府由于投入不足就靠给政策来“放水养鱼”卸包袱,把其轻轻推向市场,那么这种天生带有缺陷的制度安排,就有可能形成一个“责权利边界不清”的灰色地带,为腐败与暴力滋生提供了可能性的生存空间。医疗行业的暴利与“看病贵看病难”的相伴相生已经告诉我们:“放水养鱼”搞不好就会演变成“养虎之患”,我们不应该重蹈覆辙了……江苏109所高校出现的集体商业贿赂问题事件,再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该投入的一定要投入,该取消的坚决要取消,把法律的还给法律。 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