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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美国日本 瑞士国家创新能力名列前茅3因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3:24 北方热线

  欧盟委员会不久前发布了最新的《欧洲国家创新能力排名表》。排名结果显示,瑞士再次名列前茅,位居第二。评估数据显示,瑞士在创新动力、知识创造、创新与企业精神、创新应用、知识产权等五个方面的指数均超过美国、日本,以及欧盟绝大多数国家。

  仅有700多万人口的中欧小国瑞士能有如此瞩目的创新能力,再次引起普遍关注。

  瑞士联邦政府统计局日前也公布了一份统计数据报告。报告指出,瑞士的国家整体创新能力之所以领先于绝大多数欧美国家,主要是瑞士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企业将革新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能力;瑞士全国绝大多数企业将其年利润中相当大比例的资金用于创新,平均大约为3.5%;在创新的有效程度方面,瑞士已达到每百万国民拥有460项专利,每1000人中从事科研的人数达到12人,发表论文17篇,论文被全球引用指数达到12.4%。

  报告还认为,瑞士国家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与以下因素密不可分:

  一、瑞士企业大都吸纳了多种文化背景的高科技人员;瑞士制造业基础雄厚,并在机械、化工、纺织、钟表、食品领域中拥有一批在国际市场具有很强竞争力的世界知名品牌;按照以尖端科技领域增长率为展示形式的创新能力统计,瑞士每10项尖端科技领域就有7项保持最高增长率。

  二、瑞士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

  报告从三个方面首次披露了以下数据,首先,科研人员比例。在对从事科学研究工作5万人的调查中发现,在企业从事科研开发的占70%以上,26%在大学以及国家级科研机构,少于4%的人分散在独立科研机构;其次,研究经费投入。瑞士各类企业投入科技创新的经费一般都占其销售收入的10%以上;从全国来看,投入科研创新的经费,企业占67%,联邦政府占33%,总额占GDP的2.7%;科研经费在用于不同科研领域的创新活动中比例有所倾斜,目前有24%用于基础研究,32%用于应用科学研究,用于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则占重头,达到44%左右;最后,跨国公司大都具有海外研发中心,每年用于研究与开发的投资较大,有的甚至占本公司销售总额的15%—20%。

  三、瑞士联邦政府长期以来重视对国家整体创新能力的培养与开发。瑞士联邦政府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就设立了联邦科研领导小组,由一位国务秘书担任主席,协助主管科研工作的联邦委员兼内政部长领导全国的科研工作,主持制定并负责实施联邦科研促进计划。还成立了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科研促进政策协调委员会和技术政策协调委员会。此外,瑞士联邦政府还在财政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保证对基础研究领域有足够的投入,在科学家自选课题领域加大资助力度,为科学家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同时,瑞士联邦政府将生物学、微生物学、医学等生命科学列为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研究领域,并重点保证这些科研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经济日报驻日内瓦记者 赵剑英)

  来源:四川新闻网-四川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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