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上海海鹰医院公然销售无证药品被立案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8:23 云南日报

  新华社上海5月17日电(记者俞丽虹)上海海鹰医院公然使用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流通的无证药品,近日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查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日前对辖区内民营医院的用药、用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上海海鹰医院公然使用和销售“溶栓克糖胶囊”“益肾消渴胶囊”两种无证药品。这两种无证药品为河南安阳脉管炎医院的医院制剂,标示批准文号分别为豫药制字

Z04050055号、安卫剂准字(96)7012号。

  而根据我国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制剂只能在配置医院内部使用,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或变相销售;进入市场后则成为无证药品,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流通对象。

  据了解,上海海鹰医院从2003年起使用“溶栓克糖胶囊”“益肾消渴胶囊”,并曾因此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但2005年1月,这家医院通过邮寄方式再次购进“益肾消渴胶囊”60盒,今年4月以同样方式购进“溶栓克糖胶囊”200盒,擅自在医院内配方使用。

  目前,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扣押了剩余的无证药品,并对上海海鹰医院进行立案调查。监管部门同时提醒,患者切莫随意使用非就医医院所配置的药品制剂,避免产生不良反应;如果发现类似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