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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布免除学杂费学生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8:36 东北新闻网

  时代商报讯(记者 赵桂华)从今年春季入学开始,辽宁省已经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并对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学校教学所需的公用经费有很大一部分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免除了学杂费,学校如何运转?资金来源能有保障吗?”对此,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何明清说,免除学杂费后,各级财政部门要承担起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的经费保障责任。对于全省免学杂费后总的资金缺口部分,省财政拿“大头”。同时,省财政要根据各市的财力情况分别确定分担比例。省本级安排的补助资金占全省免杂费资金需求的60%,其中:对财力相对薄弱的辽西北地区省补助比例达到了70%—80%;对财力相对较好的地区省补助比例也达到了30%左右。目前,省财政已经下达了省承担资金2.3亿元。

  另外,对于免除学杂费的对象包括: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城市市区以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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