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护理专业取消限报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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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2:40 温州新闻网 | ||
省自考委、省卫生厅日前调整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即取消了护士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该专业要具有五年以上护理工龄的条件和高中毕业已取得护士、助产士以上技术职称的考生要具有八年以上工龄的限报条件。 现将报名条件调整为: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持单位介绍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直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