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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护理专业取消限报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2:40 温州新闻网

  省自考委、省卫生厅日前调整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即取消了护士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该专业要具有五年以上护理工龄的条件和高中毕业已取得护士、助产士以上技术职称的考生要具有八年以上工龄的限报条件。

  现将报名条件调整为: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
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证书。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持单位介绍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直接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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