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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感列入三好学生评选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15:30 新民晚报

  今后,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情况,将以量化形式列入本市中学三好学生评选细则。2005-2006年度本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表彰大会昨天召开,有关人士表示,“社会责任感”将在今后三好评选中占据重要地位。

  评选三好更细化

  团市委学校部部长金梅透露,在本市三好学生的评选中,虽然“思想好、学习好、体育好”的总体方向不变,但从本届评选开始,本市开始对三好评选的各项标准作了细化,更体现时代特色。其中,“社会责任感”为首选。作为制定三好评选标准的负责机构,团市委和市教委正计划将学生拥有多少小时社会志愿服务时间、是否有社区街道挂职锻炼经历等硬指标,写入评选细则。

  小事重要但难做

  在昨天的颁奖仪式上,一场有关新时期三好学生标准的讨论也在师生中展开。谈及“社会责任感”,大家将其分解成如下关键词——

  ■“慎独”孙一鸣(复旦大学国际关系学院02级团支部书记):听说武汉市已经将三好评选标准改为“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我认为这是对“三好”提出的更高要求、考验我们是否能在没有校规和老师监督的情况下,把学校教育的影响带入生活,通过生活点滴回报父母、为社会尽责。

  ■“零功利”叶晓飞(上海中学高三学生,曾当选2004-2005上海市优秀学生干部):现在,有些同学虽然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但总会先问一句“我做好事,能得到什么”,这有点功利。我们曾经和上海聋哑青年技术学校的学生结对。同学们发现,带给别人自信的同时,自己得到了快乐。

  ■“坚持”吴老师(中学初三班主任):今年中考,教育部门下调了三好加分,是为了将三好评选和升学等功利目的拉开距离,强调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但是,同学们在评选心目中的“三好”学生时,看得最多的还是候选人的学习成绩。所以,真正要使“社会实践”成为评选“三好”的硬性指标,还需要长期教育。

  本报记者陆梓华通讯员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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