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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11名中小学校长因乱收费被撤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5:46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5月24日电(记者 李兴文)江西省抚州市近年对教育乱收费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乱收费案件,自2003年以来,11位中小学校长因教育乱收费被撤职,28名相关人员被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行政警告处分。

  据抚州市教育局介绍,近年全市监察、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加大了乱收费治理的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3年,全市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18件,撤消校长行政职务
5人;2004年,全市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8件,撤消校长职务3人;2005年,全市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6件,撤消校长职务2人;今年一季度查处乱收费案件2件,撤消校长职务1人。

  据介绍,学校办班、教师补课等是教育乱收费的高发区域。一些学校擅定标准收取办班费;一些学校集体组织补课违规收取补课费。学校违规收取的费用或用于发放教师补助,或纳入学校预算外帐户管理,私设"小金库"。

  为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抚州市政府近日出台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学校在规定以外擅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中小学与招生挂钩收取各种形式的“赞助费”和“建校费”;严禁不顾当地经济水平,强行在农村中小学校要求学生统一着装;严禁违规向学生办班收费来发放教师补贴和福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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