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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物价局:今年秋起18家民校收费降幅超两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1:09 南方网
作者: 张玮 陈杰 周祖园

  记者昨日(25日)从深圳市物价局获悉,由于全市部分民办中小学校因各种原因不能执行政府定价,该局经研究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调降实际收费低于政府定价的18所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平均降价幅度超过两成,每学期涉及的降价金额为1294.3万元。

  据市物价局价格处副处长袁方介绍,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规定,民办中小学的

教育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各民办中小学校不得擅自上下浮动。而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深圳市物价部门在全市开展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检查发现,部分民办中小学校未能执行政府定价。“公办学校实行的是‘一费制’,民办学校则是一个学校一个标准,但标准需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全市目前约有220家民办学校,不执行政府定价的民办学校关内关外都有,其收费都低于标准,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生源不足和市场竞争等,市区内有民办学校只有100名学生。”

  针对这种情况,为规范民办中小学的收费行为和管理,市物价部门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调降实际收费低于政府定价的部分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据悉,此次调整对象共有18家民办中小学校,平均降价幅度23.3%,每学期涉及的降价金额为1294.3万元。其中,特区内5家,平均降价幅度25.4%,每学期涉及降价金额410.6万元;宝安区1家,平均降价幅度23.9%,每学期涉及降价金额33.7万元;龙岗区12家,平均降价幅度20.7%,每学期涉及的降价金额850万元。

  此外,袁方还表示,为建立民办中小学收费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市物价局拟在全市实行教育收费定期查询制度,各区物价分局要在每年3月对本辖区内的民办中小学校上一学年实际收费标准进行查询,对未执行政府定价的,将依法查处,并规范其收费行为。包括此次调降收费18家学校在内的所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将于近日内在深圳市红盾网(http://w w w .szaic .gov .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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