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招办释疑热点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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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0: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天,合肥市中招办发布2006年合肥市普通高中招生温馨提示,为广大考生及家长解答热点问题。 热点问题一:补录。 考生被某一志愿录取后,其后所填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录取。合肥市普通高中招生 热点问题二:指标到校生。 指标到校是各省示范高中将计划招生的50%按照初中毕业学校办学规模等因素分解到各初中毕业学校,实行分校录取。 本市市区户口、初一到初三一直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条件的转入、复学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省示范高中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即可报考。考生须在第一、二批次填报所选择的省示范高中的“计划生志愿”,并正确填涂考生《志愿信息卡》上的“指标到校生”专用标记。 省示范高中录取时,首先在全市范围录取填报计划生志愿考生(“统招生”),再以初中毕业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各省示范高中计划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下20分。省示范高中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指标到校生实行同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由电脑均衡派位,安排到3所学校学习。 热点问题三:加分政策。 符合合肥市政策性加分和照顾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毕业学校审核;毕业学校审核登记后,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学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登记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市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审核。本市户口在外地借读的考生直接于领取文化课准考证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审核。 热点问题四:查询录取结果。 有三种途径:一是合肥市“中招办”发到每位考生手中的分数条或录取通知书;二是合肥教育信息网(http//www.hfjy.net.cn)三是热线查询电话16847777。 (汪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