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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行高校领导班子任期制每届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广东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获悉,高校领导班子任期制将在全省各高校全面实施,规定每届高校领导班子的任期为5年。

  与《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任期制试行办法》配套试行的还有《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任期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和《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任期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任期制试行办法》着眼于健全干部“能下能出”的用人机制,建立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任期制,规范领导干部任期,打破领导职务“终任制”,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管理,克服过去有关制度的一些弊端。

  (粤组研 崔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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